11月18日,《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(修订稿)》发布,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。《规定(修订稿)》拟新增两种入户类别,并明确相应条件:安居乐业入户,即在白云区、黄埔区、花都区、番禺区、南沙区、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内,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,可申请入户。投资纳税入户,即在最近连续36个月内,在广州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人员,可申请入户。
编辑:刘润榕
11月18日,《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(修订稿)》发布,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。《规定(修订稿)》拟新增两种入户类别,并明确相应条件:安居乐业入户,即在白云区、黄埔区、花都区、番禺区、南沙区、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内,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,可申请入户。投资纳税入户,即在最近连续36个月内,在广州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人员,可申请入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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